集合投资计划
常见问题 Published: 十一月 23, 2023

了解集合投资计划的类型、注册要求、投资者保护,以及管理人及托管人在基金运作中的职责。

《2007 年第 29 号投资与证券法》(ISA)第 153 条将集合投资计划定义为:“任何形式的计划,包括开放式投资公司,据此邀请或允许公众向投资组合投入资金或其他资产,并依其条款:

  • 两名或以上投资者投入资金或其他资产,并持有参与权益;
  • 投资者按其在计划投资组合中的参与权益比例,或契约规定的其他基础,共担投资风险及收益,但不包括由其他法律授权的集合投资计划。”

集合投资计划类型:
• 单位信托
• 风险投资基金
• 开放式投资公司
• 房地产投资计划
• 专项基金

单位信托
单位信托计划将个人投资者的小额资金汇集为资金池,由专业基金管理人代表出资者,即单位持有人或认购者,投资股票、股份及货币市场工具。单位持有人由此以较低成本享有分散投资及专业管理的益处。

单位信托计划资金总额划分为货币价值完全相等的单位。例如每单位 N1.00,投资 N100 者取得 100 单位。管理公司代表单位持有人,将资金投资于高评级证券。

单位信托计划分为两类:

开放式
首次公开发行后持续创设、发行及赎回单位的基金。价格以资产净值(NAV)为基础,即购买或赎回当日基金总资产减去负债。

封闭式
封闭式基金不再增发新单位或赎回单位,通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因此,希望赎回单位的持有人须通过股票经纪商交易。

信托契约

信托契约是基金管理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协议,规定基金权利、责任、投资目标、政策、渠道及其他相关信息,规范单位信托计划管理。

单位信托计划主要参与方
• 基金管理人
• 受托人
• 托管人
• 股份登记机构

单位信托计划的益处
• 深化尼日利亚资本市场
• 将资本市场活动推广至基层
• 汇集各类投资者资金进行投资
• 鼓励小型私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资金开展长期投资,促进企业扩张及经济增长
• 利润/收入、资本增值等
• 为零售投资者提供专业资金管理

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为寻求快速增长的新创及年轻公司提供早期融资,属于企业家以长期获利为主要目标,为原本难获融资的新兴及成长企业提供资金的营利活动。

风险投资基金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 愿意投资风险投资基金并等待长期收益,而非短期利润的风险承担者,即风险投资者;
  • 风险投资公司,负责向风险承担者募集资金,以股份作为回报,并承诺未来高回报;
  • 可行的新创或年轻企业项目,供风险投资公司投入部分股本;
  • 拥有良好业务并寻求扩张资本的企业家。

风险投资活动流程包括:
• 募资
• 实际资金流入/投资
• 监测/价值提升
• 退出阶段

风险投资基金来源
• 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专业管理的慈善基金会及大学捐赠基金。
• 商界富裕人士,积极承担风险,并具备甄选高潜力优质项目的判断力。
• 专为新业务融资的公司组织;这些新业务因缺乏抵押品及良好历史记录,难以取得银行资金。

风险投资融资的益处
• 为初创公司提供种子资本,帮助企业家在能吸引银行融资前实现持续经营。
• 向现有公司提供风险资本,支持快速增长或推动新产品上市。
• 通过扩大产出,为经济的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GNP/GDP)作出贡献。
• 创造就业。
• 使相关公司取得税收减免。
• 帮助技术转型。
• 通过向现有股东购买股份增加交易所活动,推动资本市场增长。
• 为合并及接管提供资本。

尼日利亚风险投资面临的问题
• 资金不足。
• 难以识别适合的新本土技术及投资渠道。
• 缺乏明确框架。
• 来自其他有吸引力投资选择的竞争。
• 缺乏合资格且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
• 缺乏技术能力。
• 交通、良好道路、电力供应、医疗、通信等基础设施问题。

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REIT)
房地产投资信托是集合投资计划,汇集参与投资者/单位持有人的认购资金,直接投资即购入、持有及管理产生收入的房地产及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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