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商、发行机构/簿记管理人及其他收款代理分享佣金的不道德行为 Published: 五月 27, 2019
尼日利亚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注意到,经纪商、发行机构/簿记管理人及其他收款代理在一级及二级市场交易中出现一种新的不道德行为:与未获委员会正式注册或认可具备佣金收取资格的私人银行职员、资产/基金管理人、养老金管理机构(PFAs)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类别分享经纪费或收款代理佣金,以诱导投资。
特此通知,只有经委员会正式注册的资本市场运营机构,才有资格收取经纪费/收款代理佣金;此类运营机构不得将其在交易中提供服务所赚取的佣金,按一定比例支付或提供给他人作为投资激励。
任何被发现从事此类或类似行为的资本市场运营机构,均将依据委员会规则及条例受到严格监管行动。
鼓励公众利用委员会举报机制,提供任何已知或涉嫌此类行为的信息,以便采取必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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